工程建設標準(以下簡稱標準)是工程建設活動必須遵循的重要制度和依據,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技術基礎,涉及建筑、交通、水利、電力、信息、農業、醫藥衛生等三十余個領域。經過60余年發展,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標準體系,對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建設、改革和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。但在新形勢下,現行標準逐漸顯現出剛性約束不足、體系不盡合理
工程建設標準(以下簡稱標準)是工程建設活動必須遵循的重要制度和依據,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技術基礎,涉及建筑、交通、水利、電力、信息、農業、醫藥衛生等三十余個領域。經過60余年發展,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標準體系,對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建設、改革和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。但在新形勢下,現行標準逐漸顯現出剛性約束不足、體系不盡合理、指標水平偏低、國際化程度不高等問題。為深化標準體制改革,統籌考慮政府與市場、中央與地方、國內與國際需求,更好發揮標準支撐保障作用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(一)指導思想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會精神,以*********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,按照“五位一體”總體布局和“四個全面”戰略布局,牢固樹立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發展理念,服務工程建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水平,保護生態環境,促進新技術應用和產業轉型升級,提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保障能力,推動經濟提質增效,以中國標準的國際化帶動我國工程技術、裝備、服務“走出去”。
(二)基本原則、堅持市場驅動、堅持國際視野、堅持共建共享。
(三)改革目標。建立以工程建設技術法規(以下簡稱技術法規)為統領、標準為配套、合規性判定為補充的技術支撐保障新模式。建立內容合理、水平先進、國際適用性強的技術法規和標準新體系。建立基礎研究扎實、公開服務及時、實施監督有效的技術法規和標準管理新機制。
(四)改革思路。將現行標準中分散的強制性規定,精簡整合為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(以下簡稱工程規范),逐步過渡為技術法規,實現與現行法律法規的深度融合。大力發展團體、企業標準,政府主導制定的推薦性標準逐步由社會承接。對滿足法律法規和工程規范性能要求的創新性技術措施,可通過合規性判定推廣應用,逐步納入相應工程規范和標準。
技術性能規定要全面覆蓋各類工程項目、各建設環節,做到有標可依。技術指標水平要全面提升至國際領先、先進,促進我國工程建設水平整體穩步提升。技術表達方式要全面適應國際化需求,在內容要素、指標構成等方面,提高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。
二、強化底線控制要求,建立工程規范體系
(五)明確工程規范類別、層級。工程規范分為工程項目類和通用技術類。工程項目類主要規定總量規模、規劃布局、功能、性能、關鍵技術措施,適用于特定類別的工程項目;通用技術類主要規定勘察、測量、設計、施工等通用技術要求,適用于多類工程項目。工程規范分國家、行業、地方三級。行業工程規范可補充細化并應嚴于國家工程規范;地方工程規范可根據本地特點補充細化并應嚴于國家、行業工程規范。